1、收到专用发票,却没有用于抵扣,也没有入账。当某一天,供应商涉税时,顺着这些发票摸查过来,就可能发现本企业存在“体外循环”、“两本账”。
2.供应商不能开专用发票,供应商让他的上家,开给本企业。这种专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
3.专用发票商品品名与实际清单不符,或者没有清单。
4.大头小尾发票,手工的是撕下来开,机打的也存在税控机打一联,然后用普通打印机伪造一联的情形。“阴阳发票”性质类似,于客户联和记账联、存根联抬头不一致。
5.发票的风险:买来假发票、套号发票,也有卖真发票的卖给你,但在当月最后一天作废处理,你拿到的发票就成阳废票。
6.客户方涉税,或者国企受反腐调查,可能把你买的发票事查出来。
7.第三方开发票,委托付款的风险。增值税法规要求,必须“票、款、物三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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