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07修正)
发文字号:主席令2007年第85号 发文日期:2007-12-2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12月29日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
关于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关于修改按经费支出换算收入方式核定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用的增值税发票联次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