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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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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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出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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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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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
□ 企业法人歇业; □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 被撤销; □ 人民法院宣告破产; □ 其他原因终止营业: 。 |
债权债务 清理情况 |
□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 □债务清理完结 |
清税情况 |
□已清理完毕 □未涉及纳税义务 |
缴回公章情况 |
□已缴回 □未缴回 |
申请人声明 |
本企业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申请注销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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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2.“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主管部门(出资人)”性质选择填写: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法人、事业法人或企业法人。
3.“经济性质”应据实选择下列一项填写: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
4.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5.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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