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率
税率(5种):17%;13%;11%;6%;0%。
1、税率17%
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税率13%
1)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2)粮食、食用植物油;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3、税率11%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4、税率6%
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提供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5、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2)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4)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收率
征收率(2种):3%;5%。
1、税率3%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业老项目简易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税率5%
1)销售不动产:
①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③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④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⑤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①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③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④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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